各教学院:
根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2届师范生将在2021-2022上学期参加教育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本学期放假前,教师教育学院组织开展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和巡视指导教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教育实习出发前,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附件1)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附件2),并安排召开实习动员会,作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宣讲《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关内容(如: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实习安全;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3、各教学院参照《教育研习学生手册》(附件3)模板,依据学院(学科)特点,修改完善制订(包括考核评价办法等)符合本学院(专业)的《教育研习学生手册》,自行印制发放给本学院教育实习学生,学生研习和考核结束后由所在教学院留存备查。
4、教育实习周期为一学期(18周),实习学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返校;顶岗支教实习周期由教学部另行安排。
5、教育实习学生返校后,各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教育实习交流和总结、教育研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等。各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教师教育学院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检。
二、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安排
1、各教学院需重视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优先选择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驻点带队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学生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驻点完成教育实习过程的全方位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驻点带队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2、根据师范专业认证,结合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各教学院教育实习驻点带队指导教师选派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
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1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3 |
数理学院 |
1 |
4 |
化资学院 |
1 |
5 |
旅游学院 |
1 |
6 |
体育学院 |
1 |
7 |
美术学院 |
1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10 |
9 |
特殊教育学院 |
1 |
合计 |
18 |
三、集中实习类型及要求
1、顶岗支教实习
顶岗支教实习是我校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教学院在实习学生安排时应优先满足顶岗支教实习岗位需求。学生应按照支教地区要求的时间到岗参加支教实习,具体安排由教学部另行通知。
2、优秀实习小分队
各教学院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优秀实习生小分队,根据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各教学院须优先安排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
3、普通集中实习
未参加顶岗支教实习和实习小分队的学生,根据普通实习岗位需求情况进行教育实习安排。
四、自主实习及相关要求
1、学生自主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并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校园网主页“数字校园”进入)申请自主实习,学院管理员在管理平台进行审批,通过自主实习审批的同学须将《实习单位接收函》《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报所在教学院留存备查。
2、各教学院应对自主实习学生予以严格审核,学院自主实习比例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教育实习总人数的20%。
3、教育实习结束后,教师教育学院将加大自主实习学生讲课验收抽查比例,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视为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
五、信息录入及材料报送
1、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实习基地联系工作的通知》,各教学院根据“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岗位信息,7月8日前完成所有实习学生安排。所有参加教育实习(包括顶岗支教实习)的安排均须统一在教育实习管理平台完成。
2、6月25日前报送驻点带队指导教师名单,并填写好《2022届师范生驻点带队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3、顶岗支教实习相关材料报送由教学部另行安排。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2652
电子邮箱:574949730@qq.com
教师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