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泰隆之星”交流成长基金项目(杭州访学项目)申请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开展评选,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推荐人选:杜思庆(23级科学教育),雷鑫宇(22级小教2班)。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
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