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乐师院〔2021〕8号)规定,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如符合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条件,可申请补充授予“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将考取硕士研究生学生补申请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安排通知如下:我院2021级已考取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马欣悦,213*****026,心本二班,经学生申请,该学生条件符合,学工办资格审核,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评议,马欣悦同学为教育科学学院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补申请“优秀毕业生”。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