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评议、学院评审,现初评出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如附件),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4-16日。如发现初评同学有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反映。请至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教B栋204)反映,或致电联系0833-227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