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划分我院的名额情况,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年级组织学生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和评议,向学院推荐了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候选学生,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根据评审要求进行了审议,初评出以下学生参加校级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其中推荐1学生为定额,直接参加校级评审;推荐2学生为差额,需再次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评比,评比胜出后进入校级评审)
国家奖学金:2021级科学教育班王新雨(推荐1)、2022级小学教育3班陈瑞铃(推荐2)
校长奖学金:2022级心理学1班刘来仪(推荐1)、2021级心理学1班陈小梅(推荐2)
现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10月11日—16日,校长奖学金公示时间:10月11日—14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至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教B栋204)反映,或致电联系0833-227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