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关于评选乐山师范学院202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参评先进个人的同学应向分团委提交申请表,由分团委按照校团委划拨的先进个人名额统筹分配,并确保评选过程规范、透明,评选结果公平、公正,拟决定将以下人员列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特此公示,公示名单附后(以下为学院初步公示名单,最终名单以学院审核、调整后为准)。公示期为9月13日至9月1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反映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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