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乐师院〔2021〕8号)文件,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如符合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条件,可申请补充授予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年级审核、学院审议,现初评出2020级如下学生:
杨琼、巫优泓、彭赢、叶晓娴、刘成、陈鑫琳、王一竹、谢元元、何泽婷
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5月6—8日,如发现学生有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联系反映。联系人:何晓军,联系电话:08332271091。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