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院及时将通知及认定工作要求转发给各年级各班。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学院审议,现公示学院初审名单,学院师生如有问题反应,请及时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公示时间:9月22日—9月26日
反应问题电话:
党总支副书记:何晓军(13981376137)
学生科长:杨婷婷(1529802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