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通知,可对因突发事故或情况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各年级对提出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情况了解后,现初审出以下要进行补认定的学生:
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5日—5月9日早9点,如有不实情况,可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 2271091 党总支副书记:何晓军(13981376137)
学生科长:杨婷婷(15298025655)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