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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3 16:56:10  发布人:杨小丽  浏览量:

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及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精神,现启动我校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乐山市教育局(点击此处查看相关公告);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点击此处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对象

达到毕业条件的2021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仅限2021届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顺延1年。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时间

1.第一批:4月8日-20日

仅限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2.第二批:5月10日-20日

仅限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公费师范生;

3.第三批:6月15日-20日;

仅限今年6月份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选择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确认点”选择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师范学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3.普通话、合格证书编号等信息填报一定要准确,应反复核验;其他相关信息也不可随意选择,否则系统无法核验。

4.白底照片

网报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底版。

5.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手写签名,然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二)体检

1.体检医院

乐山市教育局指定医院:

(1)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238号),联系电话:0833-2119493;

(2)乐山市中医医院(柏杨中路183号),联系电话:13698382805;

(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新村街69号,原红会医院),联系电话:15082207706;

2.在网报结束后,学校将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红会医院)协商,请他们留出2-3天时间,专门接待我校体检的学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前或者统一安排的时间结束后,申请人可在以上指定医院中任选一个进行体检。

3.注意事项

(1)携带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限内),空腹;

(2)体检时必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需自行双面打印;如参加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红会医院)统一体检的学生,可不用自己打印该表;

(3)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要求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4)如实填写体检表首页内容,体检结论处应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体检费自理,具体费用请到体检医院咨询了解,按实缴纳。

(三)提交相关材料

1.认真阅读表格的填报要求,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反复核对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确保无误,否则将无法通过教育局的网上审核。

请各教学院对学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认真检查所填信息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并根据学生姓名的汉语拼音顺序进行音序排列(excel表格可实现自动排序),以方便教育局准确快速的查找学生信息,缩短网上审核时间。

2.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目次》(见附件5,每人填写一份,作为所交材料的封面),并按照目次表和下文第六点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完整。

3.各学院分类、整理、打包本学院学生的申报材料,在每位学生所交申请材料目次表的左上角,填上该生的序号,序号与《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的序号保持一致。

4.《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电子版、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与一览表序号相对应的学生申报材料,报送给教师教育学院师范教育中心杨小丽。

5.报送时间

第一批:5月1日前;第二批:5月25日前;第三批:6月22日前。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6月份起,分批次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提交材料

请按《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目次》(见附件4)规范提交有关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教学院签章、教师教育学院盖章)。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教学院审核签章、教师教育学院盖章;在网报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纸质打印件1份(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版,请使用正规证件照片,不可以是大头照、自拍照,也不可以用生活照剪切),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与附件3一致,需完成表中规定的体检项目,并按体检注意事项准备进行体检)。

6.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导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温馨提示

1.网报前几天是网站访问高峰,如遇网站访问不畅,请错开报名高峰时段,分散报名。

2.因办公室人手有限,请各教学院、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如错过时间,学校将不再受理。

3.若因顶岗支教、提前上岗、公招考试等原因不能回校的同学,可由他人代交材料,并确保所交材料准确、无误;

4.若因顶岗支教、提前上岗、公招考试等原因不能回乐山体检的同学,首先需要向所在学院报备,并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或相关的佐证材料;获得所在学院许可后,方可在当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将体检表原件邮寄回校(需自行委托他人帮忙接收快递);相关学院应在4月21日前汇总本学院不能回乐山体检的同学名单,并将电子表格和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的表格,报送给教师教育学院师范教育中心杨小丽。

 

附件:

1.乐山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

5.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目次


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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