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教师队伍和学科专业实际,现就我院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组,简称“聘任工作组”:
组长:谢艺泉、杨霞
成员:王立新、陈谢平、廖华平、张波、吴永胜、闵钰、孙来成、苗芳芳、帅希权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一)岗位类别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立以下大类:
1.专任教师岗,设为以下三类:
(1)教学型:以承担教学工作为主,兼需完成科研教研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80%-9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20%-10%。根据各年度绩效总额实际情况、教学科研工作量实际情况进行浮动。
(2)教学科研型:具有教学和科研教研双重工作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60%-8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40%-20%。
(3)科研型:以承担科研工作为主,兼需完成少量的教学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科研绩效占比80%-90%、教学绩效占比20%-10%。
可申报科研型岗位的人员包括:在省级、厅级等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工作的人员;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利用组建科研团队,在研完成重大项目研发或成果转化而设置岗位的人员;现具有较突出的科研业绩和科研潜力的教师,可由本人申请,学院聘任工作组审议推荐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审议核准而特设的科研岗人员。
2.实验教师/技术岗:承担实验教学或者管理工作。
3.其他专任教师岗:现主要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
人员,不做三型岗位选择,直接聘为其他专任教师岗。
(二)岗位等级及职数
根据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职数,我院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4个;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3个;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7个;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6个;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10个;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10个;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10个;
8.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和十二级岗位按照实有人员聘任。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
(一)聘任条件和聘期职责任务
1.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教授四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四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 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30%。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5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每年指导青年教师至少1人。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带头人作用,并且在团队建设和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支撑作用;主动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10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B类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每年指导青年教师至少1人。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带头人作用,并且在团队建设和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支撑作用;主动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努力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30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如果取得国家级项目、获奖,1项即可;如果取得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2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4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每年指导青年教师至少1人。 4.师德优良,在科研教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带头人作用,并且在团队建设和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支撑作用;主动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2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4 |
校级及横向 |
3 |
校级及横向 |
3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8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4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3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3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3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3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4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3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3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2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一等奖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一等奖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2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4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2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二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4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一等奖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一等奖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4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6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4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2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2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国家级立项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中署名)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2 |
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教授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五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须在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直聘条件 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4年及以上,聘期或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满足表1中选项中的2项的,若五级岗位数量充足,则直接进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8年及以上,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不足8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4及以上,不足6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三)破格条件 未达到前述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直聘或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三、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表1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2 |
省级研究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
3 |
省统编教材公开出版的排名前3名的作者 |
4 |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5 |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
6 |
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
7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
8 |
国家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
9 |
省部级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4、3名 |
10 |
省部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1 |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得者 |
12 |
参加教学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获奖者 |
1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表2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二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发表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工科3篇、艺体2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0%。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45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国家、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95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B类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7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如果取得国家级项目、获奖,1项即可;如果有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2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4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五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2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1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3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6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3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3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3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2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4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2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二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3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4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2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2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通讯作者)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中署名) |
3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2 |
3.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教授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六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直聘条件 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满足表1中选项中的1项,若六级岗位数量充足,则直接进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的应满足表2所列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4年,不足6年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2年,不足4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三)破格条件 未达到前述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直聘或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三、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表1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2 |
省级研究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
3 |
省统编教材公开出版的排名前3名的作者 |
4 |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5 |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
6 |
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
7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
8 |
国家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
9 |
省部级教研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0 |
省部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1 |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得者 |
12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二等及以上获奖者 |
1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表2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三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工科3篇、艺体2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0%。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4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起到示范作用。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9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B类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5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如果取得国家级项目、获奖,1项即可;如果有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2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2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1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3 |
横向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3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4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2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3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3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2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2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2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4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2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1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2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4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2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2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论文中署名)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通讯作者) |
2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中署名)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2 |
4.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教授三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七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 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0%。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35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对青年教师的成长起到示范作用。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取得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8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B类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3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如果取得国家级项目、获奖,1项即可;如果有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2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指导青年教师发展。 4.师德优良,在教学、人才培养、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生力军作用,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加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同上六级)
5.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讲师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八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条件: 1.直聘条件 至少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三项:主持1项各类教研教改项目、主持1项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类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政府)二等奖及以上项目1项。 2.申报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2项即可申报。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2 |
校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 |
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4 |
主持科研课题1项 |
5 |
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 |
6 |
参与学术专著、教材编写,自己不少于3万字 |
7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
8 |
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9 |
指导学生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5%。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3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7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 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高质量科研成果,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0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2. 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2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1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1 |
校级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3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3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1 |
外观设计 |
1 |
外观设计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1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论文中署名)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6.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讲师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九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条件 1.须在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任现职以来,达到以下条件中的2项即可申报。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2 |
校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 |
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 |
4 |
主持科研课题1项 |
5 |
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 |
6 |
参与学术专著、教材编写,自己不少于3万字 |
7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
8 |
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
9 |
指导学生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5%。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5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6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高质量科研成果,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18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Ⅰ类科研教研成果(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Ⅱ类科研教研成果(除“到账项目经费”选项为排名第一,其他为排名第一之外的项目、成果和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1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2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1 |
省部级教学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项目 |
1 |
校级项目 |
2 |
横向项目 |
1 |
横向项目 |
2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2 |
到账项目经费(万元)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1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1 |
正式发表的音乐、美术作品 |
2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1 |
正式出版的音像资料 |
2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1 |
校级科研教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1 |
外观设计 |
1 |
外观设计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省部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教师专业技能/学科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1 |
艺术类作品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展演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 |
1 |
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 |
1 |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通讯作者) |
1 |
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论文中署名)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7.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讲师三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教学效果优秀,年均教学综合排序为所在学院前45%。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2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教 学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完成年均科研教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5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或者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一篇,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承担专业和课程建设任务,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科 研 型 |
1.认真投入科学研究,努力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力争高质量科研成果,完成年均科研任务: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教研)分150分,且取得附表中Ⅰ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如果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科研教研获奖或者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批示,则1项即可),或Ⅱ类科研教研成果3项。 2认真投入教学,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3.积极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附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同上九级)
8.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助教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2年,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1.认真投入教学,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学校教研教改课题,主动参研国家、省部级课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9.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助教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1.认真投入教学,完成每年学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的教学工作量。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2.积极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努力申报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学校教研教改课题,主动参研国家、省部级课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3.积极促进学生专业发展,指导学科竞赛。 4.师德优良,积极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参与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 |
(二)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各级各类岗位指标数(含续聘和晋级竞聘数)及职责任务、申报条件等事项。
2.个人申请。12 月19日前,请按续聘或晋级竞聘选择下载填写个人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及业绩公示。12 月21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对参聘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晋级竞聘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其中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我院聘任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备案,由我院进行公示;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申请低职高聘的应聘人员资格由我院聘任工作小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进行复审,由学校进行资格公示。
4.竞聘评审。12 月25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进行评审,对在本次聘任中申请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晋级的人员,必要时将组织述职答辩等,对需学术评议的提交我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再有聘任工作组评审,确定续聘、晋聘、降聘或解聘人员的名单,并提交学校审定。
5.聘任结果公示:学院对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初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聘任合同及考核
按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和年度及聘期考核的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人事代理人员申请相应岗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纳入统一管理,与在编在岗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同时进行。
(二)本细则经2019年12月12日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从我校教职工第四轮聘任起实施。
(三)本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