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全面了解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运行状况,掌握每门活动课程的实施效果,为下一步活动课程的建设提供有效依据,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4月、5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课程测评和第二批重点活动课程立项的相关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二课堂活动课程测评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专业类活动课程:各学院自行开展,4月25日以前完成;
2、综合类活动课程:校团委组织测评,5月17日(暂定)举行现场答辩。
(二)要 求
1、各学院认真组织专业类活动课程测评,提前上报时间和地点,校团委将安排专人参与测评,并于4月30日以前将学院测评结果和测评原始数据表格汇总成册交团委办公室。
2、请参加现场答辩的综合类活动课程负责人于4月30日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每学期的《第二课堂活动课程手册》;
(2)社团经费使用情况;
3、测评不合格的活动课程下学期将暂定开课,责令整改。
二、第二批重点活动课程立项工作
(一)时间安排
1、专业类活动课程:各学院根据测评结果,从优秀等级的活动课程中推荐申报名单,于4月30日以前提交《乐山师范学院第二课堂重点活动课程申报表》(附件二),每个学院不超过一门。
2、综合类活动课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达到优秀的活动课程可申报,于4月30日以前提交《乐山师范学院第二课堂重点活动课程申报表》(附件二),名额不限。
(二)要 求
1、凡是申请重点活动课程的申报单位将参加现场答辩。
2、凡申请重点活动课程的负责人于4月30日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每学期的《第二课堂活动课程手册》;
(2)社团经费使用情况;
3、同意立项的重点活动课程评价必须为优秀等级。
三、现场答辩要求
1、参加现场答辩的负责人将按照“活动课程目标”、“活动课程内容”、“活动实施环节”和“活动课程效果”四个方面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提供两年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数据供测评人参考。
四、其他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活动课程评价和重点活动课程立项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第二课堂活动课程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
校团委
2012年4月5日
附件一:详见(乐师院青发[2012]第7号乐山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评价办法(试行))
附件二:《乐山师范学院第二课堂重点活动课程立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