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分工会、教代会
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德规范
日期:2017-06-12 17:57:11  发布人:adminjk  浏览量:
 

一、为进一步严肃教育科学学院教职工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形成良好会议风气,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和学校《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乐师院〔2006〕84)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学校安排,并结合学院阶段性工作实际,教职工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学校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学院教学科研等阶段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坚持精减会议原则,严格控制非常规会议,凡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相关教职工开由分管院领导报请主要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开会。

四、会议主持者在会前对会议的内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开无准备之会,不开时间太长之会,提高会议效率

五、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应遵守以下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

2、不得交头接耳;

3、手机应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接手机,确定情况特殊,应到会场外面接,不得影响他人;

4、不得带小孩子参加会议;

5、不得看报、看书、玩手机,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要随带笔记本和笔参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通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以手机飞信或短信、教育科学学院QQ群为主要通知方式,辅以教育科学学院网站、手机、办公室电话通知。教职工收到手机飞信或QQ信息后,应及时回复办公室通知人员。

七、会前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向院长、书记报告。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八、全体教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教职工会议。因病、因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半天向学院办公室主任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报请主要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不参会。请假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年会议次数的三分之一。未参会人员应及时主动向办公室主任询问会议有关情况。

九、教职工有关会议通知的回复、参会情况等由办公室主任如实记录,作为教职工年度总结和聘期届满总结“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现”的写实评价,纳入“师德表现”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分配挂勾。

十、故意不接听会议通知电话,收到飞信或短信、QQ信息未及时回复,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经反复提醒仍不改的,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乐师院〔2006〕84)、《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解聘或辞职、辞退的暂行规定》(乐师院〔2006〕48)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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