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严肃教育科学学院教职工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形成良好会议风气,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学校《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乐师院〔2006〕84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学校安排,并结合学院阶段性工作实际,教职工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学校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学院教学科研等阶段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坚持精减会议原则,严格控制非常规会议,凡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相关教职工开会的,由分管院领导报请主要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开会。
四、会议主持者在会前对会议的内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开无准备之会,不开时间太长之会,提高会议效率。
五、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应遵守以下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
2、不得交头接耳;
3、手机应置振动状态,原则上不接手机,确定情况特殊,应到会场外面接,不得影响他人;
4、不得带小孩子参加会议;
5、不得看报、看书、玩手机,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要随带笔记本和笔参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通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以手机飞信或短信、教育科学学院QQ群为主要通知方式,辅以教育科学学院网站、手机、办公室电话通知。教职工收到手机飞信或QQ信息后,应及时回复办公室通知人员。
七、会前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向院长、书记报告。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八、全体教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教职工会议。因病、因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半天向学院办公室主任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报请主要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不参会。请假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年会议次数的三分之一。未参会人员应及时主动向办公室主任询问会议有关情况。
九、教职工有关会议通知的回复、参会情况等由办公室主任如实记录,作为教职工年度总结和聘期届满总结“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现”的写实评价,纳入“师德表现”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分配挂勾。
十、故意不接听会议通知电话,收到飞信或短信、QQ信息未及时回复,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经反复提醒仍不改的,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乐师院〔2006〕84号)、《乐山师范学院关于解聘或辞职、辞退的暂行规定》(乐师院〔2006〕48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