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经各团支部推优、学生党员提名推荐,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将以下人员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特此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10月24日至10月30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反映真实情况。
联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何晓军
学生办公室主任杨婷婷
联系电话:0833-2271091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