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领导批准,已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现将做好2013年度我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起学校设立“乐山师范学院科研究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培育计划项目),旨在支持我校中青年教师根据国家、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瞄准省部级及以上高级别的科研项目,或自主选题开展前瞻性的基础研究、服务区域经济主要产业或行业的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及其标志性成果的培育工作。通过培育计划项目的支持,力争培养一批创新型科研人才和团队,培育一批创新型科研项目和标志性成果,提升我校科学研究自主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育计划项目的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青年项目
(二)一般培育项目
(三)前瞻性与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四)国家项目培育
(五)成果培育项目
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岁以下在我校工作、尚未独立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科研潜力的、今后有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教师。
一般培育项目:主要资助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获得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计划资助团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与基地(中心)的带头人和主要骨干,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自然科学或人文社科省部级三等级以上奖励,今后有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教师。
前瞻性与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开展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与基础研究项目,或以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需求和服务于省市经济建设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指南的重大预研或推广应用项目。
前瞻性与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将优先资助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中心)科研团队,围绕其研究方向开展的前瞻与基础研究或技术创新与应用重大预研项目。
国家项目培育:旨在鼓励我校教师、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以高级别科研项目带动学校科研的整体发展。对于未曾获国家基金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学校将择优进行资助与培育,支持其继续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其申报条件为:申请人须在近三年内申请过一次及以上国家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至少一名函评专家建议立项的;人文社科类通过省社科联评审并上报的)且未获得立项,或主持过一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主持人身份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在研的培育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培育项目为引导性专项,原则上不作重复资助。
成果培育项目: 针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符合当前国内外行业领域或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需求,确有推广应用和后期深化研究价值,或能够取得直接进行工程应用的标志性技术或产品,或具有争取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成果产业化潜力的成果。
具体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的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应用推广程度,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应能够取得直接进行工程应用的标志性技术或产品,具有争取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成果产业化的潜力。
三、 2013年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青年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理工科类资助额度0.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0.3万元。
一般培育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理工科类资助额度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0.5万元;
前瞻性与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国家项目培育:实施时间为1-2年,人文社科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自然科学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
成果培育项目:实施时间为1-2年,人文社科项目资助额度4万元,自然科学项目5万元,申请者每5年只能获资助一次。
四、其它事宜
(一)引进教师科研启动项目单列,照常申报。申报书仍然使用《乐山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乐山师范学院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学校各校级研究机构不再单独进行项目发布申报工作。
(三)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统一使用《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科研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请各申报者从科研处网页“下载区域”下载。
(四)课题申报要求查新,申报者自行到图书馆办理。
(五)报送科研处的申报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1份;电子文档(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课题查新报告1份(由图书馆报送科研处)。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5日。联系人:陈晓梅王德明 电话:2276293
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3年6月13日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科研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