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班集体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成长成才的引领者,对班集体的建设和学生德、智、体、能的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班主任管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二)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具有一定的从事高校学生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学校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履行班主任的各项职责,创造性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每学期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表》。
(二)每月指导一次主题学习班会。班主任应当对学年度主题班会提前进行规划,一年不少于四次。
(三)加强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让学生对本专业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有更深刻的了解,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浓厚兴趣。
(四)加强对学生的考研动员和指导。
(五)加强对学生科研动员和指导,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六)每月两次专业技能指导,每学期指导学生开展一次全班专业技能展示。
(七)指导学生课外挑战杯、创新创业等活动。
(八)原则上班主任一学年应当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完成学习评价报告一期完成一份班级学习评价报告。
(九)一月一次不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与任课老师交换意见。
三、班主任的选聘、管理与考核及工作津贴
(一)选聘
1、班主任主要从本学院的专任教师、党政领导、辅导员中选拔,也可从校部机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选聘。
2、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班主任。
3、教育科学学院将选聘班主任名单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并由学生处负责在校园网公布。
4、班主任原则上一届一聘,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每学期公布一次。
(二)管理
1、教育科学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副院长为组员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教育科学学院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
2、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规划,建立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部署、检查和交流班任主工作,并在每学期末召开班主任工作总结会。
3、班主任连续出差一周以上,须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离校超过三个月,则需另行选派班主任。
4、建教育科学学院班主任QQ群。
(三)考核
1、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由教育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核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考核原则上由学生评议(40%)、自我评议(20%)、学院评议(40%)三个部分组成。
4、班主任工作考核程序:
(1)班主任自我总结,并自我评议。
(2)学生民主测评。学院指导各班成立班级民主测评小组,团支书为组长,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学院。
(3)学院领导小组测评(学院评议)。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班主任工作实际(按照《教育科学学院班主会工作记录表》完成质量和次数来评分,按平均每周一次工作记载,一学期按16周计,毕业班实习回校周数按实计)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4)成绩计算。自我评议×20%+学生民主测评×40%+学院领导小组测评×40%=本学期考评成绩。如上学期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将上学期考评成绩加本学期考评成绩再除以2,得出本学年度考评成绩。
(5)评定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学校核定。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
5、每学期期末将本院班主任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6、教育科学学院每年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排名前五位为学院优秀班主任,将给予相应奖励。
教育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