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让学生经费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活动、科研、就业和特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经费项目
1、学生活动经费
2、学生就业经费
3、学生科研经费
4、学生特色工作项目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
学生经费是指学校划拨给学院的学生专项经费,学生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与学生无关的经济活动。学生活动经费具体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宣传费用,如购买笔墨、纸张、颜料、电池等;
2、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文印费用,如电脑刻字、喷绘、奖状等;
3、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演出或比赛费用,如场地费、彩扩费用、演出或比赛服装费用、演出用化装品、活动评选名次的奖金奖品、竞赛评委的劳务费等。
4、开展学生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用;
5、开展与学生素质培养和拓展有关的第二课堂、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所发生的材料等费用;
6、学生发表文章的版面费,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项目经费,学生参与挑战杯等科技项目的项目经费;
7、开拓就业市场的交通等费用,为学生寄档案费用;
三、经费使用程序
1、学生开展活动前须对活动所需经费进行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500元以下由学生科长审批,500元至1000元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由党总支书记审批。
2、学生经费使用过程中原则上不用现金,活动需要的物品由学生提出要求,学生科长审批签字后在定点小卖部领取,每学期集中结算。如需现金,经学生科长审批后在学生经费财务联络员(辅导员)处领取,学生科长和财务联络员都作登记,每月进行一次账目核对。
3、对单项活动开支现金一千元以上需单项报销。
4、经费借支和报销的审批。学生活动经费的借支和报销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批。
四、财务报销的要求
1、开展学生活动发生费用支出时,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取得的票据要盖有财政或税务部门的票据监制章,并由开具票据的单位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取得的原始票据,要分项目填列,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如果无法分项目填列的,应附对方单位开具的物品清单。所有原始凭证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如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在原始单据背面签字后可以报销,签字人对报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为避免繁琐,对相同的经济业务,原始单据金额较小且比较零散的,如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费、邮费等,可不在每张原始单据后签字。报销时,将原始单据分类粘贴在“贴票单”上,集中签字。
4、一般由辅导员教师或学生活动指导老师作为经办人、学生科长作为证明人办理报销。
教育科学学院
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