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工办资格审核,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现场评审,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如下:
国家奖学金推荐4学生为校级候选人,参加校级差额评审;校长奖学金推荐1名学生为校级候选人,参加学校差额评审。推荐名单如下:
国家奖学金:2022级心理学1班蒲丹丹(推荐1)、2022级小学教育2班廖可悦(推荐2)、2023级心理学2班李飞宇(推荐3)、2023级科学教育班安思雨(推荐4)
校长奖学金:2022级小学教育3班陈瑞玲(推荐1)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特教B栋204)反映。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监督电话):0833-2277067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271091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何晓军:13981376137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童瑶:18683367807
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11日